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000562513/2020-00132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督发布机构:霸州镇
发文日期:2020-08-16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霸州镇人民政府关于重点行业消防安全和用电安全专项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霸州镇人民政府关于重点行业消防安全和用电安全专项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霸州镇 发布日期:2020-08-16

 

 2020年廊坊市发生5起亡人火灾、死亡9人,我市就占4起、死亡8人。按照上级指示,我镇全面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及涉及18个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个别企业仍然存在整改不彻底、虚假整改、私自生产等行为,隐患问题没有完全消除,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今年以来,我市各类企业火灾共55起,其中木材加工、家具及配套行业火灾占42起,其他多为三合一场所、家庭式作坊、用电不规范企业等,暴露出我市重点行业依然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监管,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多发势头,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全镇重点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际效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廊坊市、霸州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工作理念,坚决整治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设施薄弱、企业自我管理缺失、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突出问题,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双下降”,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切实加强对木材加工、家具及配套行业企业、三合一场所、家庭式作坊、危化企业、烟花爆竹行业、粉尘行业以及用电线路问题严重企业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加强对产品及原辅材料的质量监管;加强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安全规程等“三项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岗位操作、应急处置等教育培训。坚决整治一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从事违法违规生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重点行业企业。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开始,到202012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核实摸底、再次排查(即日起821日)

各村街(社区)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照本村已有台账逐一核实、并对本辖区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做好排查台账(见附件2),在核实摸排阶段,对新增企业纳入本村台账,对没有工商注册登记的,一经发现一律予以取缔,取缔情况和排查台账于每周五上午12:00前,报送镇四楼应急办。报送情况作为村街考核的依据。

第二阶段:联合检查、自查自纠(8221130日)

此次检查采取“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方式,由市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供电公司抽调专人成立联合检查组,镇、村两级成立联合督导组,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做到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整改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对存在能当时整改的隐患,责成企业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整改台账,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责任人,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各村街(社区)、职能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工作标准,强化工作措施,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1、切实加强对木材加工、家具及配套行业企业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完善监管台账尤其对该行业的消防安全、用电安全进行全方位检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产品及原辅材料质量不合格、环保不达标的企业立即关停整改,整改不到位坚决不能复产。严格审查木材加工、家具及关联产业(海绵、泡沫、板材、粘合剂等)用材标准,对生产不合格产品或使用不合格原辅材料从事生产活动的,要立即关停整改。

2、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必须整改到位。小企业、小作坊以及家庭式作坊中在院区内搭建的彩钢棚,要立即进行拆除,打开密闭空间;“三合一”、“多合一”存在员工宿舍与生产经营场所为一体的企业,要立即停工停产,将员工宿舍与生产经营场所分离;企业内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不足的,要安装简易喷淋灭火设施,配足配齐灭火器具,安装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及安全出口标识;针对货物随意摆放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的问题,责令该企业当场进行整改,并按要求各个车间达到最少两个安全出口;企业防火间距不足的问题,相关企业在企业之间要设置防火实体墙,以保证火灾不波及蔓延。

3、危险化学品行业和烟花爆竹、粉尘行业安全。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导则不落实,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履职能力考核合格及未持证上岗等问题;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危险废物、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烟花爆竹方面,坚决落实零售店(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要求,依法严格规范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及零售)行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存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建立健全“打非”工作档案,将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村、户和人员列为日常重点监管对象,落实责任,加强管控。涉爆粉尘方面,重点对《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 版)》中粉尘防爆专项的“十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治,检查相关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劳动防护制度,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粉尘防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相关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包括通风除尘系统使用维护、粉尘清理作业、打磨抛光作业、检维修作业、动火作业等;是否组织全体职工进行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4、用电线路问题必须整改到位。对企业电气线路隐患再次进行全面排查,线路老化接近使用年限的,所用电线材料属于不合格产品的,厂区内电线私拉乱接的要进行全面更换,并按照电业安全规范进行安装和线路保护。所有电气线路隐患问题必须经供电部门验收复查合格后,方可接电复产,擅自接电复产的不光要追究企业责任,更要从重追究为其违规接电人员的责任。 

第三阶段:整改验收、全面提升(1211231日)

各联合执法检查组要严格遵循“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规范程序和部门监管标准对整改到位的企业进行验收,重点检查企业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和安全生产方面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消防和安全设施是否配备齐全并运行正常、企业产品及原辅材料质量是否合格、企业环保是否达标等方面情况。各村街(社区)、职能部门要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行动成果,确保各项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环保达标等工作得到巩固提高。

各村街(社区)要进一步充实完善底数台账,确保不留死角盲区;完善排查整改机制,联合检查组逐村、逐企、逐户开展排查,坚决查处风险隐患。要联合各职能部门,通过暗访暗查、突击检查、“零点突击”、随机抽查等方式,综合运用经济处罚、停产整顿、暂扣吊销证照、关闭取缔等多种处罚措施,切实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打击力度。整治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省、廊坊市关于木材加工、家具生产等行业“五个一律”标准,即“违法违章搭建或擅自改变使用性质,证照不齐或非法违法生产的,一律予以取缔;生产区域与生活区域未落实防火分隔措施,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一律立即清人并强制整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数量不足、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的,一律依法予以关停查封;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电气焊、违规使用明火、违反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拘留;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或隐患久拖不改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街(社区)、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掌握工作进展动态,研究和破解整改难题,对企业整改工作进行督办,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全力推进整治工作。

(二)严格监督执法。经济服务中心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的证照核查,加强企业产品及原辅材料质量的监督执法力度;应急部门要重点检查企业安全机构人员配置、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应急办联合消防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火灾隐患整治的消防监督执法力度,加大整治过程中的消防技术指导力度;供电部门要重点检查企业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环保所要加强对企业污水、废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源现场、地下水污染现场、环境风险及应急预案现场的监督执法力度;公安部门要对拒不整改、暴力抗法、顶风作案的企业法人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予以坚决打击,绝不姑息;其他职能部门也要按照各自监管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检查;各联合检查部门要主动作为,充分运用各种行政执法手段,确保隐患整改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导检查。纪委、应急办等部门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村街(社区)进行不定期的随机督查,对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不认真履职的,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约谈,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对重大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查处未查处、应整改未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对迟报、漏报甚至虚报事故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广泛宣传发动。宣传部门要通过大喇叭广播、微信群等媒介向社会及时发布企业隐患清单、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结果,及时公告相关乡镇企业隐患的整体情况,并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曝光。要做好相关企业负责人的说服教育工作,争取理解和支持,促使其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达到自觉整改的目的。各村街(社区)、企业,在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生产举报电话(7230100),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举报违法违规企业和执法人员违规违纪问题的,经核实属实的,给予物质奖励。

(五)及时反馈信息。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周报方式,各联合检查组要于每周五上午12:00前,将检查情况报送镇应急办,经汇总后上报市安委会。

 

镇应急办联系人:王建威          联系电话:7239360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